表列處所業界留意
政府宣布,由今日起 撤銷 佩戴口罩以外的社交距離措施,包括在法例第599F章下對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營運的限制及規定 (例如每組人數的上限、組與組之間的距離要求、關閉例如蒸汽浴和桑拿設施等設施的要求、處所員工進行快測的要求等)。
但現階段,政府會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市民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指明公眾地方及第599F章下餐飲業務處所和表列處所時,須繼續按現行要求佩戴口罩。適用於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佩戴口罩的要求,請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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