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須知
2022年4月20日
4月21日表列處所重開 《疫苗通行證》須知
按政府公布,部分表列處所包括美容院、按摩院、會址、公眾娛樂場所、遊樂場所、體育處所、活動場所等可於明天(4月21日)重開。
提提大家,有關處所掌管人須遵守「疫苗通行證」規定,包括
1. 『主動查核』進入的人士有無電子或紙本的「新冠疫苗接種紀錄」或「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
掌管人需下載政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掃描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二維碼,及保存為期31天的紀錄(在獲授權人員要求時,掌管人須上載有關儲存的紀錄至政府指明的資訊系統);
2. 在處所的每一個入口,或於接近每一個入口的顯明位置展示指明格式的公告
3. 就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上沒有顯示或沒有包含二維碼的人士及未滿12歲而沒有成年人士陪同的人士,掌管人需以指定表格(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dicf.pdf ),收集上述人士的申報/個人資料,並保存31天的紀錄。
處所使用「eVT驗證二維碼掃瞄器」示範短片:
詳情請參閱政府新聞公報或致電熱線(9am - 8pm)查詢: 2125 1122。